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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是一样的。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采购发票专票与普票购入区别在进项税金是否抵扣,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可以抵扣,购入分录是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购进物品进项税金不能抵扣,一般只需要普通发票,不需要专用发票,购入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以上就是专票与普票的入账分录的区别
先付款,后开普通发票,按先后顺序记账。付款时,先按付款金额,借预付账账款,贷银行存款。
或者先根据货物入库单和付款金额,暂估入账,借原材料一暂估材料,贷银行存款。
当收到发票后,借费用成本科目,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预付账款。
或者根据原材料发票,借库存材料,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原材料一暂估材料。
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对普通发票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 普通发票仅限于用票单位自己使用,不得带到本县(市)以外地方填开。用票单位应按规定填开、取得、印刷、使用、保管发票;不得擅自出售、销毁发票;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撕毁、丢失发票。用票单位对填开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对丢失发票,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自觉依法纳税且年普通发票使用量在1000本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需申请印有企业名称普通发票的,按照严格控制,从严审批的原则,经主管国税机关同意,县(市)国税局审核,省辖市国税局批准后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由主管国税机关集中保管,限量供应。
2、企业必须按照省局规定的统一票样印制普通发票,个别纳税户因特殊需要确需改变统一发票票样的,由省辖市国税局报省局批准。
3、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原则上一次印刷不得超过一年的使用量。
1、增值税普通发票做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处理
借: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做会计分录与取得普通发票是一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不一样。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借: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