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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同时向上级领导反应。
现实工作中常会遇到不合规或不真实的原始凭证,对于那些信息错误的必须退回要求重开,虚假不真实的坚决抵制,必须要向上级领导反应,避免虚假不真实的信息误导了企业的营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监督资金流向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是财务工作者应尽职责。
1.红字更正2.划线更正3.补充更正法——这些都是记账中发生错误的更正方法,不是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更正方法。
外来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只能退回更换,否则为无效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原则上可以修改,但是要有修改人的签章。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情况,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决定着会计核算提供信息的质量。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如果金额错误,只能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金额以外的其他的错误,可以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原始凭证包括发票及收款收据等,填制时大小写要相附,名称数量金额要正确,写错作废重开,不要涂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