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局取消企业名称核准,注册公司更便捷
深圳市工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取消企业名称核准。
根据通知,申请人在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时,可以自主选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名称,并在工商局网站上进行查询和预占。工商局在受理登记申请时,不再对企业名称进行核准,只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即可颁发营业执照。
通知还明确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条件和要求,包括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条件,不能使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军队等机构的名称或者与之相近的名称,不能使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敏感词汇的名称,不能使用与已有企业重名或者近似的名称等。
深圳市工商局表示,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登记效率。该制度将有效缩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降低创业成本,增强企业自主权和创新性。同时,工商局也将加强对企业名称的监管和服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