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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预申请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大厅办理《外管证》;如果已经领用税务数字证书,应适用流程二,全流程在深圳国税网站上申请开具《外管证》,无须再到国税大厅办理。
流程一:文书预申请
适用范围:
适用于登陆深圳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
办理流程:
登陆深圳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在“服务区——税务文书预申请”模块录入预申请信息,打印附有网上文书凭证序号的《外出经营证明申请》,纳税人按要求持该《外出经营证明申请》与其他申请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岗递交申请。
流程二:文书无纸化办理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领用税务数字证书(包括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并开通无纸化办税)的纳税人,全流程在深圳国税网站上申请开具《外管证》。
点击所在城市的网上电子税务局网站,ca小钥匙插入登陆啊,点击我要办税!模块儿有一个外管证的开具,然后点进去把这个相关合同名称 合同价款 合同的坐落地点 输入上,然后合同有效期也要填进去啊,这样就是点击打印。《外管证》就出来了。
外经证核销流程:
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陆;
3、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
4、点击全部功能;
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8、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
如您已在电子税务申请了“外管证”,根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外出经营开具及报验登记操作手册》,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后,在“事项进度管理”界面可看到刚刚申请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有两条任务记录,一条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点击签收,可以下载电子版《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另一条记录为系统自动发起的外出经营报验的任务。纳税人外出经营地在省内的,系统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外出经营地自动发送报验任务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经营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完成报验登记,整个报验过程无需纳税人提出申请。经营地为省外的纳税人,无法自动报验,需按照相关规定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已签收过的电子文书,纳税人还可通过【事项办理——电子信息下载】查询下载。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可以私聊我~
流程:
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